根據《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發行管理規定》(發改辦財金〔2015〕312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11號)要求,由于受當前疫情影響,為進一步強化金融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國家發改委放寬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審核政策,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有以下優勢:
一、符合政策鼓勵方向
發行小微債符合黨中央、國務院政策鼓勵方向,是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和地方經濟的重要舉措。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是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的重要工具之一,通過采取多層次風險緩釋信用安排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債券本息償付,市場前景廣闊,投資者購買意愿較高。
二、投資者需求大,市場接受度高
根據與廣西區內外金融機構溝通情況來看,在近期監管政策的指導下,各家銀行均有新增民企貸款的需求和監管壓力,小微債因支持小微民營企業而變相受到銀行類機構投資者熱捧,相比其他普通類型的債券,市場接受度更高,有利于后期債券順利銷售。
三、發行利率較低
小微債屬于公開市場產品,可以在銀行間和交易所雙市場上市交易,市場交易活躍,流動性強,相比中票、PPN、普通或私募公司債的市場認可度更高,投資者要求的流動性利差更低。
四、資金用途寬松 、使用相對靈活
一般企業債申報必須用于具體項目,且對項目合規性、收益覆蓋測算均有嚴格要求。小微債募集資金以委貸形式發放給小微企業,不需要具體建設項目,也不需要在申報時就明確具體委貸對象。此外,在募集資金使用方面,相比交易所和交易商協會產品,發改委對此監管較為寬松。
五、期限相對較長
企業債券發行期限一般為7-10年,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發行期限大多為4-5年,相對其他債券產品(如中票、公司債、債權融資計劃、短融等),融資期限較長,能降低公司短期償債壓力,滿足公司的長期資金需求。
六、審批速度快
小微債屬于發改委“加快和簡化審核類”,目前正處于政策窗口期,若發行人、主承銷商通力合作,條件具備,申報材料報到省發改委及國家發改委審核,整個過程最快三個月左右可拿到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