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靈山縣煙墩鎮西埇村村干部違規發放并領取扶貧物資問題。2014年12月,西埇村村干部在協助靈山縣扶貧辦發放扶貧肥料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扶貧物資發放規定,違規將部分扶貧肥料發給非貧困戶。其中該村時任黨支部書記農啟敬、婦女主任何春華、文書農世衛以及村委會原主任李善存分別以自己或親屬的名義違規領取扶貧肥料共計46包價值3842元。2018年9月,農啟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何春華、農世衛、李善存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追繳違紀所得。
二、欽北區青塘鎮那路村黨支部原書記韋興榮收受農村危房改造戶錢款問題。2011年至2013年,韋興榮利用擔任那路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便利,在協助青塘鎮政府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先后收受7名危房改造戶以“辛苦費”“紅包”“電話費”為名送給的錢款共1300元,所得款項全部用于其個人生活開支。2019年1月,韋興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來源:欽州廉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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