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停止統一收取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的通知(桂政發〔2019〕2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好"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斷優化營商環境,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在我區行政區域范圍內停止統一收取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以下稱建安勞保費)。停止統一收取后,建安勞保費(含應繳未繳)不再上繳各級建安勞保費管理機構、財政部門,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直接支付給建筑施工企業,建筑施工企業須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全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做好有關政策和具體工作的銜接,切實保障企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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